长沙交通违章滞纳金有没有上限?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加收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上限不超过应缴纳的罚款。
1。当场开出罚单的:超过15天未处理的,从第16天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应缴罚款的3%,上限不超过应缴罚款。
提示:以前罚款不封顶,有的司机没有及时缴纳罚款。三四个月后,两三张罚单加上罚款就可能产生几千块钱。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加收罚款数额3%的罚款,加收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2、违规办理大厅开票:如果在办理大厅出票,也必须在15天内到指定银行付款。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被电子警察抓拍:需要先去交警部门确认罚单,确认后15天不处理。从第16天开始,滞纳金按3%计算,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款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缴纳后的滞纳金总额不会超过200元。
建议车主养成定期查看车辆违章记录的习惯,收到罚单后及时缴纳罚款,并记得去车管所变更登记时提供的居住地址,因为经常会发生执法单位给车主发违章处理通知书,没有及时收到,导致滞纳金过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