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大连城乡居民医保在外地就医产生费用能报吗?
问:大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可以报吗?
答:是的。
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备案地区联网医院直接结算,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起付标准1500元;
■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报销比例为70%;
■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
未按规定办理现金结算备案手续的,必须在一年内申请报销,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
■起付标准为2000元;
■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报销比例为60%;
■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