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处理条件
1.已偿还购房贷款本息12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职工自提取之日起前12个月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此限。
备注
1.职工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双方名下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员工申请提款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3.提前结清公积金,申请组合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自结清贷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4.提前偿还或结清公积金,申请组合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
处理材料
支付员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委托人为配偶的,应单独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偿还在省外购买的自住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配偶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社保缴纳凭证等材料之一的原件;
缴纳保证金的员工应提供其名下的储蓄卡,以便转账;
如果员工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押金,而由他人代为办理,则由代理人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手续费
免费
处理时限
当场解决
处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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