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补贴金额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扩大失业保险范围,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贴。
发送丢弃对象
一类对象: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类对象: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行标准
ⅰ类720元/月;ⅱ类360元/月。
失业补助金核定后,按月发放,最长期限为6个月。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江阴市民卡到江阴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也可通过部委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网上申请。
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
1.由于失业补贴将支付到他的江阴市民卡银行账户,请确认市民卡的金融功能已经开通。
2.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失业救济金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且必须在失业前最后一次参保地申请,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
4.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转入或转出)。
5.停发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后,就业或参保、死亡、服兵役、移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处有期徒刑、转移社保关系的。
6.对多次领取、冒名顶替、骗取或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如数退回失业救济金,并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