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湖南电动车充电最新规定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作出特别禁止。
进一步强化禁火令
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做出特别禁止: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一楼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建筑物和消防车通道附近的易燃物。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有权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者制止的,可以向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电动车要按顺序停放
根据《办法》,公共场所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没有非机动车停放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影响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