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切糕怎么做2022-08-16  6

无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无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未享受退休(退职)待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的参保人员,当达到待遇年龄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从年龄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未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未延期缴费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从享受核定待遇的当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2010年10月1日前,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2.2010年10月1日起(2014年2月21日起),距待遇享受年龄超过15年的,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应一次性缴费满15年;

3.2010年10月1日起(2014年2月21日起),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应当一次性补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费金额按照当年缴费标准乘以差额年限。如果不想一次性缴纳时间差,也可以逐年缴纳,直到缴纳时间差,再办理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手续。

上述“核定待遇享受月”是指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后,街道(镇)人社受理待遇享受申请的次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0004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