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到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服务窗口(或村委会、社区)办理缴费手续。
当年缴费标准和待遇为:6月30日前出生的新生儿,按年缴费,当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6月30日以后出生的,缴纳半年费用,当年7月1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