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产假延期规定
根据2016年《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问答:
合法登记结婚的对象,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符合生育政策的,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多孩,均可依法享受《决定》规定的相关假期。
婚假、产假、护理假相关假期原则上一次性休完,与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教师寒暑假重合的不顺延。国家标准高于省标准的,按高限执行。
产假为158天至180天。在具体实施中如何把握?
《决定》规定的假期中有间隔浮动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协商解决,但最少不得少于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