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生育医疗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限额结算标准的50%报出。
二。男职工失业配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应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享受相应待遇。医疗保险基金不再补偿其生育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