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厅

介绍信抬头2022-08-16  15

沈阳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一、保险条件

城镇居民新参保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出生三个月以内的婴儿、符合生育政策未满28周的“准新生儿”、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2.本市城镇户籍符合我市灵活就业身份的居民;

3.全市范围内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学生;

4.沈阳市各类全日制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5.2008年底前,已认定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职工;

6.本市城镇户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非从业老年居民;

7.外地来沈阳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打零工的农民工;

8.已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非在校未成年子女。

注:1。外地户籍老年人不在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

2.当年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应于次年9月至11月持当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参加下一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参保新条件:单位聘用的职工首次在我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条件:从未参加过本市医疗保险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首次办理医疗保险。

1.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市级统筹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身份的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人员;

2.凡在本市市级统筹范围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农业户口居民,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在本市原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农业(外地)户口职工,失业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继续居住和从事自由职业的,同时以个人身份延续养老保险关系;

4.2008年底前,已认定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职工;

5.在外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已参加本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

6.参加本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外国人;

7.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保险的宗教教职人员;

8.根据相关文件经特别批准,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

二。保险材料

城镇居民新参保条件:

1.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金原件及复印件;边缘人员须提供边缘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28周以上,提供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孕产妇保健手册。出生3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应提供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为农业户口的外市人员,还需居住地医保局或市医保局出具医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3.2007年10月以后,外地退休后迁入本市的,需提供原居住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证明;

4.以工作为目的来沈阳提供沈阳市居住证明的劳动者;

5.外地来沈阳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参保,需要父母一方到所在区医保局或市医保局开具医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6.新参保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贫困家庭学生还须提供《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沈阳市边缘居民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市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非本市户籍的新参保成年人和出城后迁入本市的成年人、老年人,办理参保手续时需要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

员工新保险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加参保人员变更审批表》2份或在要约程序中填写并打印的《新增参保人员批量申报单》2份;

2.每个人的就业登记表或就业登记表的副本;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单位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注:复印件应在A4纸上单面等比例复印,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灵活就业人员的新保险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如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04年1月1日以后,已领取失业保险(凭失业证)、参军(复员证)、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毕业证)、出国留学(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刑满释放(释放证明);

3.医疗保险证明;

4.要求宗教教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四。参与流程

城镇居民新参保流程:

1.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可选择按年申报缴费;也可以自愿选择按照参保(或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个人在校学习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准新生儿,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户籍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凭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3.其他城镇居民可在每年1-8月期间到当地社区或区县(市)民政部门按月办理当年参保业务;每年9月至11月,办理当年和下一年度的保险业务。办理当年保险业务的,应当同时办理下一年度的保险业务。

4.居民在小区或学校缴费参保后,工作人员会开具缴费证明。缴费到达财政专用账户后,居民可在社区或学校开具社保缴费专用收据,也可由社区直接从中信银行网站打印居民医保费用实缴账户凭证。

员工的新注册流程:

1.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后,才能办理医疗保险手续。用人单位聘用的非沈阳户籍人员、已转为沈阳户籍的人员、外籍人员和港澳台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后,方可参保。外国人,港澳台工作者也需要收藏我的照片。

2.批量新注册流程

(1)用人单位经办人在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服务大厅下载要约方案或在所属医保局单位保险窗口复制要约方案;

(2)在offer流程中使用“员工新保险批量申请”模块。根据要求,准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缴费月份、人员状态等。新参保人员的,并在核实后将信息保存在档案中,并将电子文档保存到u盘。同时打印两份《新参保职工批量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书面材料和《新职工参保批量申报单》(纸质和电子档案)到医保局本单位参保窗口办理。

3.个人新保险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相关书面材料和《参保人员变更增加审批表》到所属医保局参保窗口办理。

4.拿社保卡和医疗手册。

单位打印当月审批单后,提交新参保人员的制卡申请,打印收卡凭证。规定日期后,单位经办人员持此证明(参保单位需加盖公章和单位经办人员签名)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到单位发证窗口领取社保卡和就医手册。

灵活员工的新保险流程:

1.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领取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和《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

2.本人或代理人凭《医疗保险费银行缴款通知书》于每月20日前将核定金额的医疗保险费支付给选定的银行;

3.本人或代理人于次月1日至15日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到医保局领取社保卡和就医手册;

4.领取社保卡后,于当月20日前在选定的银行服务网点开通金融功能,实现社保卡代扣医疗保险费的功能。

五、办理地址

城镇居民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学校、社区、民政部门。准新生儿也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员工经办地点:附属医保局

灵活就业人员所在地:所属医保局

六。处理时限

城镇居民办理时限:每年1月至8月可办理当年保险业务(仅限新生儿和20日以后的准新生儿),9月至11月,当年保险业务和次年保险业务,12月1日至15日只能办理准新生儿和新生儿。

员工办理地点:每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灵活就业人员时限:每月1日至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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