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方法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包括: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月数(50岁195,55岁170,60岁139)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 1%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 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接收条件
1.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不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已满45周岁但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当逐年缴纳养老金,直至60周岁。他们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几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会超过15年。
3.45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岁的人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
三。处理材料
1.户口本;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4.根据不同的收集情况,应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度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
(2)最低生活保障(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4)办理退休时,社会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
(5)因病申请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证明原件。
(6)申请提前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提供本人的提前退休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建议。
(7)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应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相关印章。
(8)涉及刑法的,应附法院判决书、释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已届年龄的退休人员未及时申报待遇领取手续,需要补发半年及以上养老金的,应填写补发基本养老金申请表,说明延迟申报的原因,并陈述相关情况。由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申请表必须由单位盖章核实。
四。处理过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请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向我局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已连续缴费者应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通过受托银行将基础养老金转入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