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50周岁以下(51周岁以下,下同)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学历的人员;
2.40周岁以下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二。应用程序条目
青岛人才网
三。准备材料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以下材料原图:(按个人结算方式准备)
(1)省内高层次人才应提供山东蔡慧卡或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精英卡),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应提供其他市(地)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职称证书或证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职称证书;
(3)技能人才应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证书;
(5)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年度国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年度学籍证明;
(6)经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调入材料。
四。操作说明
1。只有待结算的人具有接收单元
点击这里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公服务-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
用人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注册申请开通单位权限,然后授予个人权限。拟落户人才登录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入“在职人才引进”板块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2。没有接收待安置人员的单位
点击这里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公服务-人才引进-先落户后就业。
直接登录青岛人才网注册账号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后,即可进入“先落户后就业”板块,选择填写应聘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以上两种情况,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报考的,应先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入“青岛人社与教育交流”模块,确认本人学历、学位等信息。【点击此处进入青岛人社教育交流】
3。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
点击这里直接进入:青岛人才网-办公服务-人才引进-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
所属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申请开通业务权限。单位经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录入拟落户人员信息,自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