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条件
单位参保条件: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临时工。
灵活就业人员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城乡居民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
二。保险材料
单位参保材料: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或设立证明、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材料: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商业银行银行卡开户手续(个体商户:工商登记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员工身份证)。)
城乡居民参保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开卡表(批量开卡人员不要求提供),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与流程
单位注册流程:
1.用人单位持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或设立证明、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企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填写《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保留相关材料。
灵活的就业参与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支行,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到工商银行任一支行办理代扣养老保险开卡手续,再回街道或支行办理银行卡号登记。
2.个体工商户参保: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地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到工商登记分局个体处办理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流程:
1.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在其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参保,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2.村(社区)助理员负责核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放在一起。向乡镇(街道)报告;
3.乡镇(街道)负责相关材料的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
4.县(区、市)养老保险支公司应审核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系统确认登记信息,在投保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备案。
四。参与地点
搬运地点
单位:地税注册地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企业科。
灵活就业人员: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别部门。
城乡居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保。
五.参与的时间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一个工作日(除每月18日至24日为代扣代缴期外,其余时间均可)。
城乡居民:每月30日前由村(社区)向镇(街道)申报,次月5日前由镇(街道)向区、县(市)养老保险分支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