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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复制特点2022-08-16  12

涪陵公租房最新消息

  涪陵区2021年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库合格申请人摇号配租结果已于2021年10月27日下午在建涪宾馆五楼一会议室,经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申请人代表、公证人员、相关单位、公众媒体的共同监督、见证下,通过公开电子摇号方式产生并生效。现将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库合格申请人摇号配租结果及承租人签订《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入住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配租结果及签约时间:详见《涪陵区2021年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库合格人员摇号配租结果及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表》。

  二、公租房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物业服务费标准(公租房租金、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且四舍五入精确到角计费;履约保证金按建筑面积且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计费)

  (一)公租房租金标准:

  1.巨柳新村、杨树新村、两江名品、华墨公寓公租房现行标准为8.0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

  2.南滨公寓、兴涪公寓公租房现行标准为7.5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

  3.大华公寓、江东新村公租房现行标准为7.5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

  4.董家湾杨家坡、静怡苑公租房现行标准为7.0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

  5.人民西路88号公租房现行标准为6.0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以上公租房租金均由承租人委托建设银行代扣。

  (二)公租房履约保证金标准:

  1.巨柳新村、杨树新村、两江名品、华墨公寓公租房现行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房屋市场租金均价〔14.0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2.南滨公寓、兴涪公寓公租房现行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房屋市场租金均价〔13.0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3.大华公寓、江东新村公租房现行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房屋市场租金均价〔11.0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4.董家湾杨家坡、静怡苑公租房现行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房屋市场租金均价〔12.0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人民西路88号公租房现行标准为承租人所租赁房屋市场租金均价〔10.0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的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上公租房履约保证金由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自行到区住房保障中心开户行缴纳(承租人退租时,经检查承租房屋室内设施设备完好后返还)。

  (三)物业服务费及公共能耗费标准:

  1.巨柳新村、杨树新村、两江名品、大华公寓公租房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为0.9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公共能耗费现行标准为5元/月/套;

  2.华墨公寓、南滨公寓、兴涪公寓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均为1.30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公共能耗费现行标准均为5元/月/套;

  3.江东新村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均为0.7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公共能耗费现行标准均为5元/月/套;

  4.董家湾杨家坡、人民西路88号、静怡苑公租房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物业服务公司规定执行。以上费用均由承租人向所属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缴纳。

  三、签订租赁合同时间安排及手续办理流程

  (一)签订租赁合同前手续办理流程。

  1.签订公租房租金代扣协议及缴交履约保证金

  (1)若承租人已办理建设银行卡,请在公布的签订租赁合同当天,由本人持建设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先到建设银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位于易家坝建设银行,区房管局楼下)签订《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即公租房租金代扣协议),并将履约保证金(按所租赁房屋市场均价3个月租金计算)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存入如下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10月27日─10月31日期间不能缴交公租房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

  账    号:50001310100050208094

  〔温馨提示:承租人如果在建设银行涪陵分行易家坝分理处(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开户行)缴交履约保证金,银行不收取手续费;若在其他建设银行网点缴交,则其他网点要按2元/笔收取手续费,请承租人自行选择缴交网点。〕

  (2)若承租人未办理建设银行卡,请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在城区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建设银行卡,并按前述程序办理《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和缴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事宜。

  2.预存公租房租金

  公租房租金实行预交方式,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租,按季度交纳。由承租人于每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20号前,将下季度租金足额存入已签订代扣协议的建设银行卡,建设银行每季度末通过网上银行方式代扣下季度公租房租金至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账户。

  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人须预存不低于本季度租金额度的租金。本季度租金计算方式如下:若王××于2018年8月7日签订合同,月租金为400元,则王××本季度应交租金为:月租金(400元)÷每个月天数(30天)×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至9月30日前的实际天数(8月7日至9月30日共55天),即400元÷30天×55天=733.3元。

  3.换取履约保证金发票

  承租人持银行出具的已缴纳履约保证金回单到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财务科(易家坝房管局4楼)换取履约保证金正式发票。

  特别提示:以上手续请承租人按照公布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间当天办结。

  (二)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按照《涪陵区2021年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库合格申请人摇号配租结果及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表》公布的签订租赁合同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个人客户签约代扣授权书》和履约保证金发票到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配租大厅(易家坝房管局2楼)签订《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延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延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配租结果予以作废。

  (三)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入住手续办理。

  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7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各公租房小区办理入住手续,具体为:

  1. 巨柳新村、杨树新村、两江名品公租房办理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单位

1.社区收集资料

承租人携带《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查看原件),本人及同住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等(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各二份)。

1.巨柳新村办理地点为:巨柳新村临巨柳路三楼物业管理处。2.杨树新村办理地点为杨树新村2号楼物业管理处3.两江名品办理地点为:两江名品1号楼底楼物业管理处。

敦仁街道崩土坎社区

2.物业公司收集资料

重庆市捷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有关规约、承诺书等

承租人与服务公司签订《公租房承租人管理规约》、《公租房入住承诺书》、《物业服务合同》等。

4.查验房屋并领取钥匙

承租人会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查验房屋,填写《杨树新村公租房验房单》巨柳新村公租房验房单》或《两江名品公租房验房单》并领取房屋钥匙和天卡。

  2.华墨公寓、南滨公寓、兴涪公寓公租房办理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单位

1. 物业公司收集资料

承租人携带《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查看原件),本人及同住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等(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各二份)。

1.华墨公寓办理地点为:华墨公寓1栋(洗墨路口)物业管理处。2.南滨公寓办理地点为:南滨公寓(迎宾大道涪五中下行200米)物业管理处。3.兴涪公寓办理地点:兴涪公寓(兴涪路,泽胜温泉城对面)物业管理处。

重庆市捷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有关规约、承诺书等

承租人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公租房承租人管理规约》、《公租房入住承诺书》、《物业服务合同》等。

3.查验房屋并领取钥匙

承租人会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查验房屋,填写《华墨公寓公租房验房单》或《南滨公寓公租房验房单》或《兴涪公寓公租房验房单》并领取房屋钥匙和天气卡。

  3.大华公寓、江东新村公租房办理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单位

1. 物业公司收集资料

承租人携带《重庆市涪陵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查看原件),本人及同住家庭人员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等(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各二份)。

1.大华公寓办理地点为:江东街道大华公寓10号楼物业管理处。2.江东新村办理地点为:江东街道江东新村3号楼物业管理处。

重庆市博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有关规约、承诺书等

承租人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公租房承租人管理规约》、《公租房入住承诺书》、《物业服务合同》等。

3.查验房屋并领取钥匙

承租人会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查验房屋,填写《大华公寓公租房验房单》江东新村公租房验房单》并领取房屋钥匙和天气卡。

  4.董家湾杨家坡、人民西路88号、静怡苑公租房办理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单位

区住房保障中心申办大厅(易家坝原房管局二楼)咨询办理

  四、特别提示

  涪陵区2021年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库合格申请人公开摇号配租结果于10月27日下午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申请人代表、公证人员、相关单位、公众媒体的共同监督、见证下,通过电子摇号方式产生并生效,申请人可通过涪陵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五、郑重声明

  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租房、廉租房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摇号配租等相关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中介服务。凡是以任何名义,向公租房、廉租房申请人及市民朋友承诺可办理公租房、廉租房“代办申请”、“包配租”、“换房”、“购买”等事宜,并索取当事人钱物等行为均涉嫌诈骗,切勿相信。若遇类似情况,请申请人和市民朋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致电咨询电话查证。

  咨询电话:72224258(签订租赁合同事宜)、72224257(缴交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事宜)、72256285(入住事宜)、72224027(其他)

   附件:《涪陵区2021年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面向轮候库合格申请人摇号配租结果及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表》 

  重庆市涪陵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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