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稳岗返还补贴对象范围+资格条件+申请方式
结合我市重灾区实际,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工作力度,降低困难企业申报返还门槛,扩大稳岗返还困难企业政策覆盖面,加大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为抗击疫情做出重大贡献企业(单位)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可于2020年10月31日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举报。
对象范围
1.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坚持不裁(减)员或少裁(减)员;
2.经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国资、信息、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确认的提供医疗用品供应、公共事业运营、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三有”企业;
3.经卫生健康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定点治疗医院。
资格
1.2019年1月1日前参加失业保险;
2.2019年1月和2019年12月实际参加人数;
3.申请时无失业保险欠费;
4.无减员或减员率小于5.5%;
5.生产经营困难企业2017年、2018年、2019年累计亏损或2019年利润比2018年下降30%以上;
6.营业执照未被注销或吊销,公司未进入破产清算,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7.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岗位稳定措施,并做出相关承诺。
返回标准
困难企业和稳定岗位人员的返还标准,按照当地每月失业保险金和不超过6个月的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申请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回报且符合条件的,从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回报资金中扣除已获得的稳定岗位回报资金。
应用方法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 .湖北. gov.cn/),选择“武汉市”,进入页面下方“武汉特色服务”栏目,点击“(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稳岗返回”中“困难企业稳岗返回申请”模块,按要求填写表格。
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武汉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定返还申请表》,加盖公章,邮寄或寄送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