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险什么时候生效?
无锡市退休人员医疗互助保险生效日期:
根据《无锡市城镇退休人员互助医疗保险办法》,2021年参保并按时续保的,不设等待期;2021年新退休人员等待期为1个月,即从参保当年2月1日起享受基本普惠性待遇和重点优惠待遇;新增参保人员(退休后下一年度未参保的职工,或参保后中断参保的职工)将有6个月的等待期,即从当年7月1日起享受基本普惠和重点优惠。
保证等级:
由基本普遍待遇和重点优惠待遇组成。
(一)基本普惠性待遇:参保人因病在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以下简称无锡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住院治疗的(含非住院“门诊特殊疾病”治疗,一次一天),按住院天数每天补助30元,一年内补助天数不超过60天。当年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给每人。
(二)重点优待:参保人因病在无锡市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住院的,在年度内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与治疗住院疾病相关的药品(中药准字号药品),社保卡结算的年度累计住院医疗费用中“自付额”和“超价额”的年度累计费用,不含个人自理和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以1万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以上38%支付互助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补偿封顶线10万元。纳入城镇退休人员互助医疗保险优先理赔范围的药品目录,参照社会医疗保障的规定执行。
结算方式。
(1)基本普惠待遇:住院互助医疗保险基本普惠待遇实行出院刷卡结算一站式服务;
(2)重点优抚:重点优抚由保险公司每年结算一次,于次年4月底前直接转入被保险人的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