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医保门诊待遇对比表:
门诊服务风险统筹 | 门诊慢性病公务员医疗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为: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含放射性核素治疗)、人工肾透析滤过治疗肾功能衰竭(含血液和腹膜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丙肝。
如何享受:门诊鉴定由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解放军第101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限丙肝治疗)进行,发放《无锡市基层医疗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登记表》。参保人(代理人)持本表(需经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社保卡、病历及相关疾病的诊断依据(包括检查(调查)报告或近期出院小结等)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登记。).
治疗水平: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恶性肿瘤化疗、放疗、肾衰竭人工肾透析滤过(含腹膜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斥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统筹基金个人支付,统筹基金部分个人自付比例统一按一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0-10000元以内,在职人员12%,退休人员6%自理;10%的在职人员和5%的退休人员在1-4万元以内自理;40-30万以内职工自理8%,退休人员自理4%;30多万人不管退休都自理8%。
目前职工医保中的血液透析及辅助治疗费用,在约定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再去社保中心窗口报销。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医疗保险一般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由个人从住院统筹基金中支付(“门槛费”),再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人员类别的不同,起付标准确定如下:
三级医疗机构, 950元为在职职工,750元为退休人员;
二级医疗机构, 750元为在职职工,600元为退休人员;
一级医疗机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300元。
住院统筹基金初始费用一次性支付。年内第一次住院按起付标准支付,第二次住院按起付标准 50%支付,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起付标准 25%支付。
住院治疗见下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含)。超过30万后,职工补充基金或公务员补贴基金继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