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安居申报材料
青岛西海岸新区居住人才申请材料
免费入住人才住房(适用于第一类人才)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2.区招考中心出具的《新区高层次人才免费录取通知书》;
3.创新型人才提供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创业型人才提供营业执照和股权构成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二)购买人才公寓(适用于第一类人才)
1.新区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文件(仓储人员需持出区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3.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区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说明;
(三)发放住房补贴(适用于第一类人才)
1.新区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文件(仓储人员需持出区证明);
2.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3.《青岛西海岸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4.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人才租赁公寓(适用于第一类和第三类人才)
1.填写青岛市黄岛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核档案(提交档案中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2.同时提交的材料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技能等级证书等报考审核档案中要求的证件原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住房政策细则人才分类如下
(1)国际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级科学家、中国最高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
(二)国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专家、泰山学者项目系列人选和省级称号获得者、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及新区认定的其他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层次人才。
注:以上人才须为2018年4月12日起新引进或新选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