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社会团体、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如何认定?
答:企业根据营业执照确定,注册地址必须在太原;根据太原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登记证书》认定的社会团体(含省级、民办高校),地址必须在太原市;根据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太原市司法局本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律师事务所地址必须在太原;事业单位根据各级事业单位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认定,地址必须在太原;根据组织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证机关为市、县(市、区)组织部门。
2。如何识别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和本科生?
答:国内大学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其中学习表显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如果学习表格显示“*”表示“未知”,申请人必须提供“成绩单”,该成绩单可视为全日制学位。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注册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后能否领取地方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认定依据是:组织沟通2015年第10号《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问答》中的认定标准,依据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干部学历学位审核认定表或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登记表认定。
3。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领取工资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本科生是否在补贴范围内?
答:这类人员不属于申请高校毕业生和补贴(贴)的范围。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补贴,提高本地人才的能力和素质。
4。如何认定一流大学是大学和“双一流”学科?
答: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的一流大学或“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在“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认定中,如果毕业证专业与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不一致,则需要登录Xuexin.com、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或Xuexin.com、研和Recruitment.com、专业知识库查询认定学科;如果还是无法确认,需要查看毕业学校官网确认;不能确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的相关证明,带有“自定义”标识的学科也可根据学校在官网公布的一流建设学科建设计划中规定的一流学科和学校提供的证明确定。
5。如何认定中央和省属高校(含省级党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以及省属民办高校(不含参公人员)的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答:根据省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法人登记证明认定的事业单位,其地址必须在太原。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门网站信息认定;公立医院: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网站信息认定;民办高校:以省民政厅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认定;科研院所:因省级机构重塑改革后科研院所名单尚未确定,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继续申请相关补贴(转企的可继续在所在市人才补贴窗口申请相关补贴)。名单确定后,新申请人将对相关单位人才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根据所在单位出具的岗位证书和聘用合同相关信息认定。(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纪检部门签署意见,纪检部门公章,指单位大章)
6。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补助(贴)的种类及提交材料。
答: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研究生期间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劳动关系或其他聘用关系的),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岗位)范围。
申请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接受地方能力素质提升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7。被派遣劳动者申报时需要提供哪些劳动合同和保险资料?
答: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申报。申请时需提供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务派遣公司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人员在申请时,除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所有员工在人社部门年检中的姓名。
8。你是如何识别自己第一次进去和参加工作的?
答:公务员通过任职文件、保险证明综合认定,其他人员通过任职文件、合同或劳动合同、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保险证明综合认定。如果不够,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过去工作过,因学历提升获得全日制硕士(含2019年及以后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并在政策规定的时间重新就业的,可认定为首次工作(不能重复申请)。
之前已参加灵活就业保险的人员,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就业的,可视为首次就业。
在校期间,学生在假期有在用人单位工作或者社会实践经历,并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就业的,可以视为第一次正在工作和参加工作。
申请人合同签订时间、社会保险参加时间、毕业时间不统一的,工作时间以后确定。
9。如何确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有效?
答:用人单位应当与应聘人员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包括连续三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合同到期的人员】;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经济合同不属于劳动(聘用)合同。
10。用人单位如何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答:根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确定。如果不够,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国有企业,因政策原因,应提供总公司和子(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公函(包括总公司与子(分)公司的关系、子(分)公司申请补贴的具体人员等。),总公司或子(分)公司申请。国有企业,因政策原因,应提供总公司和子(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公函(包括总公司与子(分)公司的关系、子(分)公司申请补贴的信息等))、子公司(分公司)申请补贴的名称、员工姓名。
十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标准如何把握?
答:中央和省属企业以及中央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民营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向省财政申请10万元生活补助。按照完成原则,月补贴标准为3333元。县用人单位全日制博士生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申报。
1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如何申请补贴?
答:与用人单位合作的“大学生(社区)村干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可申请补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已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期限可放宽至一年以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由用人单位申报,申报时提供市级党政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协议)等,应一并说明。
十三。申请地方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怎么界定?
答: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是指持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对于企业和社会组织而言,“技师”、“高级技师”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二级、一级)并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认定的人员。
14。申请人在领取生活津贴及租金津贴期间离职或工作中断,如何申请津贴?
答:申请人在领取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期间离职的,停止发放所有补贴;领取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期间,在政策规定的用人单位离职再就业的,可在新的用人单位继续申请。因离职、再就业而中断劳动合同和社保的,中断期间不予支付。领取生活补贴的5年期限和租房补贴的2年期限不得因劳动合同和社保中断而延长。
15。2018年起申请补贴(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答:需提供申请表、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才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或聘用(聘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央和省属事业单位(民办高校)出具的一线岗位证明材料名单,并加盖纪检部门公章。
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6。世界前200名大学申请的补充条件(不含国内大学)。
答:当2020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新申请者毕业时,他们的学校必须在ARWU、THE、QS和美国新闻的名单上。
2018年、2019年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按原规定执行。
十七。《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工资管理的通知》(任堇社亭〔2012〕50号)如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答:《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工资管理的通知》(任堇社亭〔2012〕50号)规定,参加国内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在职职工,原则上不保留其公职,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因单位工作需要定向委托培养的,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保留公职。原单位应与本人签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