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流动就业从企业换到事业单位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据江苏税务2021-04-07 19: 5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职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具体流程是:
首先,参保人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应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其次,等待社保机构告知处理结果。
具体转移手续由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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