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月数,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和本人退休时的利息确定。
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消息
2020年7月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全省800余人。
今年是我省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次调整,按照国家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我省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调整方法和标准
定额调整仍按退休时间分为五档。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元。然后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外,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还将对以下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周岁的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基本养老金调整后,退休(职)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500元。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提高到2500元。
4.增加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按与其他同等条件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和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和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爱护,直接关系到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2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再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