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落集体户需要什么材料?
定居单位集体户
1.申请落户声明及材料真实性;
2.迁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的就业证明;
4.单位职工近亲属迁入的,还需提供与户籍迁入职工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5.移民及其配偶在五城区或同一县(市、长乐区)无合法产权的声明书(附件5);
6.单位同意落户的声明。
集体户落户商住楼
1.申请落户声明及材料真实性;
2.迁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本人(或近亲属)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有权人为近亲属的,提交与房屋所有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夫妻一方的所有权可以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所有权,夫妻双方的近亲属可以申请迁入;
4.房屋所有人的近亲属随迁的,提供与房屋所有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5.所有房屋所有人同意定居的声明。
落户就业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可自愿选择任意集体户落户
1.申请落户声明及材料真实性;
2.迁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下列文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的电子登记表;
(2)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院校毕业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5)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
(6)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落户证明》;
4.如果近亲属随迁,提供与申请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
人才公寓集体户
1.申请落户声明及材料真实性;
2.迁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福州市人才公寓房屋租赁合同,或市人才(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落户证明》;
4.如果近亲属随迁,提供与申请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