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困难人员)就业可申请岗位补贴
运城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困难人员)就业可申请岗位补贴
一、申请条件
1.运城工商部门注册的小微企业;
2.招用就业困难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三。补贴期
除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报所需的信息
1 .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申请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公司小微企业证明或承诺书;
5.小微企业基本信息;
6.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名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认可);
7.就业困难人员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
8.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9.小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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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所有材料时,应携带《运城市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人员名单及审批表》原件及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1日-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址
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尹仲大道19号市人社局南一楼大厅就业援助部)
联系信息
0359-222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