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
处理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行银行卡开户手续(个体商户: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员工身份证)。)
城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开卡表(批量开卡人员不要求提供),重度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处理流程
灵活的员工: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支行,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到工商银行任一支行办理代扣养老保险开卡手续,再回街道或支行办理银行卡号登记。
2.个体工商户参保: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到工商登记分局个体处办理登记。
城乡居民:
1.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在其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参保,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表);
2.村(社区)协管员负责核对在册人员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符合条件的《参保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限内将《参保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乡镇(街道);
3.乡镇(街道)负责相关材料的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公司应审核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确认报名信息,并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案。
处理地点
灵活就业人员: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别部门。
城乡居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参保。
办理时限和费用
费用:免费。
灵活就业人员:一个工作日(除每月18日至24日为代扣代缴期外,其余时间均可)。
城乡居民:每月30日前由村(社区)向镇(街道)申报,次月5日前由镇(街道)向区、县(市)养老保险分支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