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安排
体检和检查安排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机关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差额考察不超过1:2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确定面试成绩高的人选。当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时,确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的人选。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机关将根据考试情况对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递补,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年份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检查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申请人对非当日或非现场复试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试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试。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体检结论为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依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ZZF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通知》(ZZF发〔2014〕9号),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详、历史情况不清等原因无法开展有效调查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的条件,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