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接收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是指已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但目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自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未进行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
提示:
1.失业救济金只能申领和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和享受。失业救济金发放期间,失业保险关系不转出(转入)。
2.失业人员在失业补贴发放期满或者停止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应当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3.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最多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4.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不会缩短。领取期间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