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区办理残疾人证服务指南
处理条件:
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市残联指定医院出具的评定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列残疾标准。
搬运材料:
(1)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证及未成年人申请时必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五)经常居住地残疾人联合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
应用程序
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北区残联办公室填写申请表。
接受
县级CDPF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后,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并当场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评估
申请人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宣传和审查
县级CDPF应当向社会公布申请人的评价结果。
公示完毕后,户籍所在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印制残疾证。
问题
根据申请人意愿,户籍所在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遵化路3号
电话:0532—8372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