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初次缴费享受待遇时间
享受初次参保缴费待遇的时间:
首次参保人员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享受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
连续支付津贴的时间:
城乡居民应当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1年缴费标准:
根据桂医保[2020]46号文件规定,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 280元的标准缴纳。
享受医疗保险福利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
接受观察的紧急医疗处理
医疗(异地住院治疗)
意外伤害的医疗
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包括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贫困人口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