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积金单位缴存方式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处理方式如下:
一、汇款
单位应当自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纳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至公积金管理部。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汇款和验证,然后支付到管理部的收款银行账户。
1.该单位需要填写以下表格:
如果有单位缴存的新员工,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登记表;缴存职工封存或解封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身份变更表》(封存或解封);职工如有基数调整,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明细表》。
2.付款方式:
公司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票支付、委托收款等方式进行存款。
二。还款
职工因新入职、调动或其他原因拖欠、少缴或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应当及时为职工补缴。原则上每个公积金年度只能为同一职工缴存一次。
单位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部进行补缴验证,然后支付到管理部的代收银行账户。
1.该单位需要填写以下表格:
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表
2.付款方式:
单位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票倒签等方式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