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异地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的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面部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居民身份证中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取、冒用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买卖、使用伪造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
(五)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