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期间购买商品房后还可以租多久?
公租房承租人购买商品房后,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沙坪坝区京口街道美丽阳光家园社区在咨询了美丽阳光家园公租房管理中心后做出回复:
购买商品房后,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继续租住公租房的,前三个月租金上涨1.5倍,后三个月租金上涨2倍,承租人将于7月被强制迁出。
相关规定: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承租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主城区住房的。,并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或者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人不符合租赁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收取租金。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赁条件,拒不腾退房屋的,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