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自8月16日,江津区德感南华公租房正常受理。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申请公租房。
应用要求: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在江津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房租能力,且无房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职校毕业后就业,在城市工作,在江津区异地工作的无房人员(直系亲属在江津区有住房保障能力的除外)。
温馨提示:本次申请公租房设置了收入限额
收入限额标准是指单人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二人家庭不超过3000元,二人以上家庭不超过1500元。
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在工作日内准备公租房申请表、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不同户籍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资料。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