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专生人才落户政策(最新)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要求,在南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人才落户。
搬运材料:
(一)户籍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薛鑫在线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四)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连续缴纳社保证明6个月以上;
(5)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确定落户地点后,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一)应当将户口登记在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向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公安机关区级户籍中心或者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户籍应登记在本人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区级户籍中心或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3)具有大专学历的,其户籍应在居住证制度登记地址所在社区登记的,可向公安机关区级户籍中心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