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支付标准:
具体调整如下:
[在校学生]:
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调整为5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70元调整为200元。其中,属于城乡低保、孤儿(含无人抚养子女)、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的,个人不缴费的,由政府全额补助(780元);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缴纳80元,政府补助700元。
[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
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调整为5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390元。其中,属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上无人抚养子女)、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的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970元);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缴纳156元,政府补助8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