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保险范围
1、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2.年满18周岁、非本市常住人口且未在原籍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3.2008年底前,已认定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职工;
4.本市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学生;
5.沈阳市各类全日制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6.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7.持有沈阳市居住证并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含现役军人)的未满18周岁非在校子女(以下简称“非在校未成年人”);
8.持有我市居住证(或旅游证)的港澳台无业人员;
9.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和护照,并提供沈阳市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件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