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覆盖范围:
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失业单位人员、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支付等级: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目前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政府补贴:
对“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保留的缴费档次100元继续给予30元缴费补贴。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参保人补缴应缴保费或中断缴费年限的,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