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研究生落户

汉字演变过程2022-08-16  5

南京研究生人才落户政策(最新)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归国留学人员和同等学历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通过人才落户南京。申请居住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入户申请;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薛鑫在线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或留学生回国证明。

本人在南京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房屋所在地进行居住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有家庭住所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进行户口登记,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提交单位同意落户的证明。

不具备上述落户条件的,集体户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登记户口。

区级公安机关户籍中心、派出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报区级公安机关。区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的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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