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交社保可以落户吗?
海口落户社保要求
在海口缴纳社保的,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落户。
在我省取得居住证并参加了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省外居民,可在我市城镇社区落户。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学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退休干部职工)可随迁。
处理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
2.居住证。
3.系统无法核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提交本月(或上月)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医疗保险清单。
4.根据下列情况之一提交材料:
(1)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可凭本人(或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带付款发票)或集资购房合同(带付款凭证),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搬迁证明,在本人自有住房落户;
(2)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父母)租赁证明,可在本人居住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3)住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的,可凭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租赁证明或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可凭集体宿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单位租赁证)、住宿证(或个人租赁证)、劳动关系证明落户到所居住社区的集体户;
(5)凭《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5.配偶随迁的,提交结婚证和配偶户口簿;如果子女和父母随迁,提交子女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管理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中的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定居者需要提供一张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