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政策解答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为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缴费工作,湖南现就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拟定如下宣传提纲,供各地和退役士兵了解掌握。
1。根据规定,退役士兵申请时间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结束。现在提交的申请还能受理吗?
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安排,湖南省《实施方案》明确,退役士兵申请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9年12月底。去年年底,全省各地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工作人员编发短信,打电话,挨家挨户发通知,通知他们。他们应该尽可能了解有关政策的一切,符合要求的人应该完全接受他们的申请。考虑到今年疫情影响,国家层面开通了网上申请受理平台,个人申请时间适当延长。目前,《意见》实施前,通过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尚未提出补缴申请的,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后,仍可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相关政策后不予录取。
二。国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补缴,审批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有时间限制吗?
答: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是一项特殊帮扶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对退役士兵的关心和照顾。政策的执行也有时间限制。中央《意见》明确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尽快完成任务。因此,国家层面在综合研究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决定今年11月底前受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请,12月底前完成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缴费条件的退役士兵,继续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受理等相关工作。
三。如果申请逾期或者个人未缴费会怎么样?
答:湖南省将严格按照中央通知要求,今年11月30日后不再受理退役士兵新的养老保险缴费申请;如果前期已经通过各种方式申请,但需要补充相关资料,或者没有收到工作人员的短信,请主动联系当地社保类的工作人员。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同时,自今年5月底全省集中支付以来,获准延期支付已近半年,仍有少数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本着自愿原则,今年12月31日后个人缴费未完成的,按相关政策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退役士兵,要尽快核对确认其参保缴费信息,按照当地社保专班的通知要求,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费用。
四。服役时间短或者没有缴纳过会费的退役士兵有必要吗?
答:本次补缴将入伍时间确定为首次入伍时间,并根据工龄给予适当优待。不管补缴时间长短,一般都会有实实在在的收获。同时,纳入此次补缴的退役士兵,会在社保系统中特别标注,特别是一些服役档案丢失的退役士兵。经过这次审核,可以作为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有效依据。希望退役士兵今后充分认识到补缴政策事关个人切身利益,不要因为无关紧要而放弃补缴,或者疏忽错过时机,享受不到这项政策的优惠。
五、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缴费如何办理?
答:退役士兵达到法定退役年龄时,退役士兵本人应主动联系接收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其参保地,再进行二次核查。退役士兵补缴申请受理地和退役士兵参保地相关部门共同完成二次核实,确定缴费责任、实际补缴月数和补缴金额。接受地与参保地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接受地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收取个人补充费(特困居民申请财政补助),连同单位补充费一并缴纳到医保征收部门。接受地与参保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参保地医疗保险部门按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流程办理,接受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特困人员单位缴费和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划转到参保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且参保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收取非特困人员个人缴费(含特困人员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差额)后,向当地医疗保险征缴部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