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文职人员报考条件及对象一览
为招募优秀社会人才服务军队建设,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于2020年组织实施全军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并取得当年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两年就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征集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的配偶。
今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处级以下管理岗位和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
二。应用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聘录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边远艰苦地区、海岛、特殊岗位应聘,无全职要求。驻边远艰苦地区和海岛的单位招收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和子女、现役军人的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等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者,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资格。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不要求具备任职资格。
(四)身体状况。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招收录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副科级以下管理岗位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六)其他条件。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申请人年龄计算和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日期分别为2020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