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沙区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南沙区户籍,符合广州市政策照顾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第二学期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二。申请流程
(1)东涌镇、大岗镇、何蓝镇的注册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注册所在镇的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具有南沙区其他镇街户籍的学生和符合政策照顾、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人员,由其法定监护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转学申请,并按网上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到区招办(地址:南沙区金港大道466号2号传媒大厦1楼)进行现场审核。
三。申请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被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页复印件)、子女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地产权属证书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建房证明、租赁备案、拆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广州市政策照顾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计划
我区2022年春季转学申请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材料审核通过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剩余学位,计划在该校入学。学校将于2022年1月15日前安排电话向学校报名。
咨询电话
(1)地区招聘办公室:39050023
(2)东涌镇教育指导中心:34902098、34911938
(3)大岗镇教育指导中心:34986323、34986326
(四)何蓝镇教育指导中心:84926803、84926806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