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落户材料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是什么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
1 .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的调令或录用文件(包括本系统和本部门单位内部调动);
2.福建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参照公务员法的福建省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或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签署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或其他录用文件;
3.单位为城镇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证明;
4.在本辖区依法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
1.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建房、与政府共有产权的住房);
2.本人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