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一、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659.25。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1821.23。
注: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或者难以核定工资总额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高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部分,按规定征收。
二。支付比例
单位:19%
个人:8%
三。贵阳市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目前,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缴费满15年、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105元;
第二类是制度实施时已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按年缴费。年满60周岁后,按缴费年限发放基础养老金;
第三类是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享受待遇不缴费的,每人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
注:ⅰ类、ⅱ类参保人员每满一周岁,每人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0元。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付款期限
1.45周岁以下的居民应当缴纳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逐年缓缴,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年满65周岁但仍不满15周岁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但不享受一次性缴费的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