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学徒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的范围包括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见习期间的指导管理费。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每月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险中,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月(不满一年按40元/人·月计算),指导管理费标准为150元/人·月。试用期满后留用率在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财政按实际见习时间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和指导管理费由财政按实际见习时间全额补贴。
留存率按年计算。留用率=本单位本年度留用职工人数÷本单位本年度录用职工人数。在本单位完成录用试用期是指在本单位试用期满,试用期自然结束并被单位留用。被本单位留用,是指见习人员与本见习单位(或其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了任职备案。计算留存率时,日期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用工备案的最晚日期。日期进入次年的,不计入当年完成就业试用期且被单位留用的人数,而是计入次年完成就业试用期且被单位留用的人数。
就业见习员:
离校后2年内(毕业证书注明日期起2个自然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
实习补贴怎么申报?
列入并公布《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名录》的沈阳市单位,应当在本年度见习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所在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贴资金。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合格后汇总其见习单位的申请补贴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见习补贴。
试用期期限
试用期是指从签订《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之日起至试用期满的3-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