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电话:024-96856
沈河副中心:沈河区程喜顺街96号
电话:024-62421703
浑南副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电话:024-81066201
铁西分中心:铁西区易贝西路50号,即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受理铁西区、于洪区医保业务)。
电话:024-22511765
张世管理部铁西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电话:024-64689582
和平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是和平区的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24-31912676
大东副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电话:024-24319900
沈北支行: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电话:024-89862600
沈北支行蒲河管理部:沈北新区惠山街123-29号
电话:024-88043875
苏家屯副中心:苏家屯区宋雪路52号
电话:024-29829907
康平中心:康平县滨湖东四街以东,顺山一路以南。
电话:024-87269333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电话:024-87102015
辽中分公司:辽中区滨水新区浦水路28号
电话:024-87820081
新民副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电话:024-27615258
注:如遇政策调整和地址变更,以新政策和地址为准。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下列规定疾病,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门诊规定疾病报销待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一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85%;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5%。也就是说,选择的级别越低,定点医院报销比例越高,级别越高的定点医院报销比例越低。
规定的疾病范围:尿毒症透析治疗、糖尿病(1例有并发症)、ⅰ型糖尿病(仅限未成年居民和在校学生)、高血压(3期)、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死、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肝硬化(抗病毒及相关保肝药物)、PCI术后抗凝(PTCA)(限术后一年)、血管支架其他部位术后抗凝治疗(限术后一年)、 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抗凝治疗(限术后一年)、恶性肿瘤抗肿瘤治疗、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关节病、红皮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肺心病(心功能3级)、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类风湿性关节炎、垂体泌乳素瘤、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进行性核上麻痹、癫痫、帕金森病、强直性脊柱炎、恶性肿瘤放疗、膀胱灌注治疗 抗结核治疗、血友病(轻、中、重度)、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胶质瘤化疗(口服药物)、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慢性心力衰竭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