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六合溧水浦口落户条件一览
2021年4月19日,南京发布。
结算条件:
符合下列落户条件的,可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申请户口迁入市区:
(一)持有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居住地址属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
(2)正在南京缴纳,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在本省以外城市缴纳过城镇职工社保的,可以在南京累计认定。
如何理解“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确认”?
答:按照《四区落户暂行办法》申请落户,须在提交申请当月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须满足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的基本条件。简单来说,申请人要在提交申请材料当月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前5个月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省内其他城市缴纳的,可视为在南京缴纳,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