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庭户近亲属投靠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家庭近亲属投靠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落户声明及材料真实性;
2.双方的《户口簿》和申请人的《身份证》;
3.受托人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4.除投靠的夫妻、投靠父母的未满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的其他近亲属外,还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权属证明和同意落户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声明。夫妻一方的产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扩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要求,福州市公安局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