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人才公寓集体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落户声明及材料真实性;
2.迁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福州市人才公寓房屋租赁合同,或市人才(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落户证明》;
4.如果近亲属随迁,提供与申请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
立正!
(1)迁入集体户的,应与派出所签订《集体户落户人员公约》>: gt点击查看),如实提供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如有变化,应及时主动向派出所报告相关变化。
(二)集体户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可以根据申请在集体户的地址组建家庭,其家庭成员一并迁入。
(3)户籍在集体户地址(含集体户地址上设立的家庭户)或租赁私有住房地址,且在五城区和同一县(市、长乐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将户籍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
(4)集体户成员可向公安派出所或单位集体户协管员申请借用《集体户口簿》户口本卡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安派出所户籍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