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才补贴申请平台

绍兴美食2022-08-16  17

沈阳人才奖励政策补贴汇总

> >高层次人才< 可以享受这些奖励政策

(一)四个级别:

1。顶尖人才(A类):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名誉委员等。

2。优秀人才(B类):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辽宁省“人才兴省计划”优秀人才;近五年获得长江学者成就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最近两届奥运会(残奥会)或世界杯、世锦赛列入奥运会(残奥会)的运动员或其直接培养的主教练。

3。领军人才(C类):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名人选、辽宁省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辽宁省“兴辽计划”领军人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沈阳市领军人才;近五年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近两届奥运会(残奥会)或列入奥运会(残奥会)的世界杯、世锦赛获得第二名或第三名的运动员或其直接培养的主教练。

4。拔尖人才(D类):如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辽宁省“四大群体”人选、辽宁省“振兴辽宁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沈阳市杰出专家、盛京大工匠;近两届奥运会(残奥会)或列入奥运会(残奥会)的世界杯、世锦赛获得第4名至第8名的运动员或其直接培养的主教练;博士学位持有者等。

注:A、B、C类为高层次人才;D类作为高层次人才储备,申报沈阳市各类资助项目时,享受与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2)实施海内外高科技人才聚集工程

1。A类人才最高可奖励500万元,“一人一事一议”解决首次购房问题。

2。B类人才最高可奖励250万元,购房补贴150万元。

3。【/S2/】C类人才最高可奖励50万元,购房补贴100万元。

(三)实施产业人才支持工程

编制综合性行业《急需人才目录》,根据目录中引进人才的实际需求,对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给予总额60-30万元的奖励。

> >高技能人才< 可以享受这些加分政策

(一)人才培养

1。进一步推进以“盛京大工匠”、“沈阳市优秀技术能手”为代表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同时实施“大师签约、师徒工程”,以教师名义促进职业能力转移。原则上每个师傅同期带徒弟不超过5个,培养周期为6个月至1年。学徒期结束后一年内,按照学徒获得高级工程师(三级)3000元、技师(二级)4000元、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的标准,给予学徒“技能大师”学徒补贴。

2。聚焦沈阳产业发展,依托技能含量高的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沈阳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当年向我市输送100名以上企业毕业生,每所院校提供1000元。

3。依托技能含量高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和重点职业院校,每年建设不少于5个大师技能工作室(每个奖励10万元)、3-5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每个奖励50万-100万元)、双校企合作项目(每个奖励50万-100万元),建立相对完善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人才引进

1。对获得中华技能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者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授予“盛京大工匠”荣誉称号。

2。对新引进的中华技能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高级技师,购买沈阳市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贴。

3。每年在全市各企业、各行业评选出最多10名“盛京大工匠”,给予一次性奖金10万元。

> >大学毕业生< 可以享受这些补贴和政策

(一)沈阳人才岗位

1。范围对象:申请入住人才站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及以上研究生);往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户籍在沈阳以外。

2。享受标准:审批通过后可免费入住人才站,最长期限10天。

3。所需材料:沈阳市人才岗位入职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面试(电脑或手机截图均可);

4。申请方式:进入“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选择人才岗位功能自助申请,或登录中国沈阳人才市场(网址:http://syrc.com.cn)提交申请(网址:http://rcyz.syrc.com.cn:88)。可以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二)沈阳人才公寓

1。政策措施:为满足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人才公寓,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和规划布局。不同的人才享受不同的补贴面积标准。

2。应用条件:

(1)在沈阳市(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无自有住房(以不动产权实际备案登记为准);

(2)未享受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政策的;

(3)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A、B、C、D类人才外,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沈阳市户籍或落户沈阳不满2年,且博士生不超过45周岁,硕士生不超过40周岁,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专科生不超过30周岁;

(四)甲、乙、丙类以外人才的工作单位(创业实体)为申请人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免租公寓房或轮候补贴政策,对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其享受区域内实际房租的50%。

(三)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1。政策措施:来沈阳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人才,首次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2。服务对象:

(一)在沈从事就业创业的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2017年以后入学的高校非全日制本科、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全额资助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以后),且在沈从事就业创业工作满5年以上,申请时毕业年限和首次购房时间不足5年的,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2)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以后,社保关系已由外地转入沈阳或户口已由外地迁入沈阳,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2017年(含)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以上的毕业生,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日期为2018年)(此补贴不同时具有沈阳市高级技师首次购房补贴)

3。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术人员2万元。(已经领取补贴的申请人,不按新标准补足差额)

(四)大学生创业空间补贴(租金)

1。政策措施:在沈阳首次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但未进入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2。补贴标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按实际租赁期限给予经营场所每年1万元补贴(其中贫困家庭大学生每年1.2万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2年;补贴期间,每就业1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月增加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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