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报销范围
一、职工医疗保险
下列费用由被保险人先行支付,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支付:
1.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根据异地就医类型,在就医地发生的符合医保结算条件但不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就医,导致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结算支付规定的;
3.因突发急、危、重疾病,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疗机构附近发生的急诊、急救医疗费用;
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已完成特定门诊项目登记确认手续的家庭病床符合规定;
5.符合我市医疗保险规定,需要报销的其他费用。
二。居民医疗保险
下列费用由被保险人先行支付,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支付:
1.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根据异地就医类型,在就医地发生的符合医保结算条件但不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2.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直接到参保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就医,导致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结算支付规定的;
3.因突发急、危、重疾病,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疗机构附近发生的急诊、急救医疗费用;
4.已完成特定门诊项目登记确认手续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
5.参保学生在原户籍所在地或现就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6.首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入学当年9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
7.为出生三个月内已办理居民医疗保险手续的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至当月月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8.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至征地费用拨付给按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费当月月底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9.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需要报销的其他费用。